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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禁止烧纸区域及指定祭祀地点的通告

为净化城区环境,倡导文明新风,打造最美的边境城市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统一部署及《关于禁止在主城区“烧纸”搞好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现就春节期间(农历腊月三十至正月十五)“禁烧”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在东起曙光路,西至五道河,北起盘道岭隧道(含城市面山区域),南至鸭绿江边的城区范围内,禁止抛撒纸钱、“烧纸”等一切不文明祭祀活动,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。
二、如有祭祀活动请市民至下列指定地点进行:(1)大沙河铁路桥以北西侧堤坝;(2)烈士陵园门前道路两侧;(3)市殡仪馆及花园公墓祭祀焚烧处;(4)白房河人民桥至福春桥段东侧堤坝。届时民政部门将对上述地点划线分片并派专人管理。
三、如有违犯者,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、法规及丹东市人民政府《关于禁止在城区抛撒纸钱和烧纸及其他祭祀品的通告》之规定,予以相应处罚。丹东市“禁烧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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