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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批单位和个人获省表彰

在“3·5”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,省文明委表彰了一批学雷锋先进个人和集体。我市有5个单位获得雷锋号:凤城市中医院、东港市客运站、振安区人民检察院、丹东市看守所、中国石油辽宁丹东分公司王萍加油站。有5名同志获得雷锋奖章:元宝区公安分局六道口派出所社区民警程杰、育鹏学校教师徐晓兵、太平湾发电厂司机严哲、振兴区纤维街道福春六社区党委书记孟秀香、宽甸满族自治县农电局党委书记张广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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