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进泛北部湾合作的重要途径
泛北部湾区域合作是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海上次区域合作,参与国家多,区域面积广,需要多途径推进。
多层次多形式推进
推进北部湾经济圈的开发建设。(1)加强交通、旅游、贸易、海洋渔业、能源、农业与林产加工业等领域的合作,合作开发建设中越北部湾交通网、北部湾区域旅游联盟、中国东兴-越南芒街跨国经济合作区等。(2)制定“两廊一圈”区域合作协定,确立北部湾经济圈在区域合作中的地位。(3)建立“两廊一圈”合作机制,包括举办“两廊一圈”高官会,成立“两廊一圈”合作论坛,建立北部湾经济圈合作委员会等。(4)加强北部湾经济圈各方之间的沟通与协作,培植与发展北部湾经济圈的向心力与凝聚力。
构建泛北部湾西岸陆上大通道——南宁-新加坡经济走廊,从太平洋(南海)西岸陆上推动泛北部湾合作,加速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开放与开发。基本构想是:以南宁、河内、万象(或金边)、曼谷、吉隆坡、新加坡等沿线大城市为依托,以中小城市为节点,以铁路和公路为载体和纽带,以人流、物流、信息流、资金流为基础,开展区域内投资贸易以及工业、农业、旅游、交通、服务等产业合作,构建沿线优势产业群、城镇体系、口岸体系以及边境经济合作区,促进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的跨区域、跨国流动。
深化东盟东部增长区等各种次区域合作。支持和深化东盟东部增长区、东盟南部增长三角、东盟西部增长三角“两廊一圈”以及CEPA等国际合作,使之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。
充分发挥新加坡、中国粤港澳地区在泛北部湾合作中的辐射推动作用。将南宁-新加坡经济走廊“东扩”到中国广东省珠三角地区乃至中国香港、澳门地区,形成一条东起香港、澳门,沿途经过深圳、广州等城市,然后与南宁-新加坡经济走廊相衔接,一直延伸至新加坡的“泛北部湾西岸经济走廊”,以充分利用和发挥粤港澳经济圈对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的辐射、带动功能。
国家促进及国际参与
尽快成立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,将其列为中国-东盟新的次区域经济合作。当前,迫切的任务是尽快成立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专家工作组,研究制定“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协定”,将泛北部湾合作正式列为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一种次区域合作机制,从而为推进泛北部湾合作奠定制度基础。
实施中国南向开放合作战略。加快制定中国南向开放合作发展规划与政策;建立北部湾科技工业园区,打造泛北部湾科技与产业合作的平台和发展引擎;处理好中国与越南的竞争与合作关系,推进中越“两廊一圈”开发建设。
由中国政府提供信贷支持。泛北部湾地区一些国家经济比较落后,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缺乏经济实力,可以通过中方提供商业贷款和国际人道主义援助等方式,发展互利经贸合作。如中国可向泛北部湾区域一些国家提供先进实用的农业机械、水电设备等物资,对方可以用木材、石油、煤炭等商品还贷。中国对越南、老挝、柬埔寨等国家提供一定的援助,以推动南宁-新加坡经济走廊的开发。
国际组织参与和推动。积极与亚行沟通,共同研究开展泛北部湾区域合作的方式与途径。建立与亚行、世界银行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、日本海外协力基金等国际机构之间联系交往的渠道和合作机制,积极争取它们对泛北部湾合作的大力支持。
构建合作平台与机制
建立完善泛北部湾区域合作机制。(1)召开首脑会议;(2)举行泛北部湾部长级会议;(3)成立泛北部湾合作委员会、泛北部湾联络机构、泛北部湾专家工作组;(4)建立信息交流平台;(5)建立港口、城市等专业联盟;(6)完善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市长论坛;(7)设立泛北部湾发展基金等。
充分利用中国-东盟博览会和中国-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平台效应。中国-东盟博览会和中国-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是中国-东盟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,第一至第三届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务实地推动了双方在贸易、投资、科技、旅游等领域的合作。要充分利用这两大区域性国际展会的平台效应推动泛北部湾合作。
将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打造成为重要的区域性国际高端论坛。(1)改革论坛运作模式,实行泛北部湾各国轮值主办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的基本制度,并从第二届论坛开始推行。(2)尽快建立区域性部长级论坛机制,实行泛北部湾各国部长级政府官员参加论坛制度,促进各国部长们借助论坛平台,共同探讨泛北部湾合作问题,并共同推动泛北部湾合作。(3)在建立区域性部长级论坛机制的基础上,建议同期召开泛北部湾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,就泛北部湾经济合作问题作出决定,并把其定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决策机制,进一步提高论坛的档次性,尤其是权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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